我抬起頭,看到大量的警車正在往權勝的小區開。
“寶貝,你的手怎麼這麼冷?”
權勝借口我手冷,把嘴湊在我的手上,說著惡心的情話:“我親親你,就不冷了。”
“我不僅手冷,我全身各處都很冷。”
我一臉嬌笑。
權勝勾了勾我的鼻子:“那我就哪里都親一親。”
到達酒店后,權勝拿著身份證開了房。
我讓他去浴室先洗個澡。
他歡歡喜喜地去了。
浴室里水蒸氣朦朧的時候,我把匕首放在身后,拉開了浴室門。
權勝猴急猴急地想抱住我:“寶貝,你是想和我一起鴛鴦浴嗎?”
“不是的。”
我認真地搖著頭。
權勝以為我在害羞,他笑道:“那你想干嘛?”
我亮出刀子,一刀子扎在他的喉嚨上:“我想殺豬給我爸媽吃。”
浴室響起了權勝的慘叫!
與此同時。
酒店的房門被外面的警察暴力踹開。
為首的劉華拿著槍怒視著我:“放下刀子,不然我直接開槍!”
我乖乖照做。
警察叔叔的話,我肯定得照做。
我一直是個乖女孩。
畢竟,我已經殺死了權勝。
但我還是有點遺憾。
警察叔叔的速度太快了。
我還來不及取出他的骨頭,做成筷子,放在我的秘密小屋里呢。
唉。
我有一點難過,和一點點遺憾。
……
12.
我被警方逮捕。
我向來老實。
把我殺過的人,以及殺人的動機,沒有任何隱瞞的,全部都說了出來。
警方根據我提供的線索,在墳場,找到了我的秘密小屋,那里放著死者骨頭。
相關部門提起公訴,要求把我判處死刑。
法庭上,劉華作為受害者家屬,滿臉憤怒的對我控訴!
“你這個惡魔,殘忍殺害了我姐姐一家,理應判處死刑!”
但,辯護人開始反駁,“有專業檢測機構檢測出,被告有嚴重的間歇性精神病,以及人格分裂癥......”
大多數時候,我都是正常的。
唯獨面對傷害過我的三個人,在記憶勾起強烈的情緒狀態下,我的精神年齡狀態偶爾會退回到八歲。
八歲時的我,死了爸,死了媽,內心充斥著怨恨。
在這種不穩定的精神狀態下,失手殺人,是沒有法律責任的。
……
法庭的判決下來了,最終,我住進了精神病院。
因為我連殺五人,精神病院里的人都很害怕我。
我在這里待的很好,在醫生面前表現正常,竟再沒有了任何發病的征兆。
我每天吃藥,度過漫長而寧靜的歲月。
十多年后,我出院了。
出院那天,我去了老家。
老家有一個碧藍幽靜的人工湖。
我坐在湖邊的草地上,靜靜地凝望著湖水的波紋。
我記得,以前媽媽還活著的時候,她會提著一桶衣服去湖里洗衣服。
可現在,久遠的記憶如同夢境一般,在湖水的波光中氤氳而逝,我再也見不到媽媽了。
咦,不是的。
我驀地見到了媽媽!
媽媽正站在湖中心沖我招手呢!
其實,媽媽沖我招手的場景,在精神病院里,我看到過很多次。
她曾在天臺沖我招手。
曾在鋒利的刀刃上沖我招手。
但我都沒有回應媽媽。
我不想我的死,驚嚇了精神病院的叔叔阿姨,哥哥姐姐。
精神病院里的人們,他們是那麼可愛,那麼溫柔。
我絕對不可以嚇到他們。
但這次,面對媽媽的招手。
我嘴角勾起微笑,義無反顧地張開雙臂,走向了湖水中,朝著湖中心的她走去。
水漫過我的腳跟、膝蓋、胸膛、脖頸。
我閉上眼睛,繼續朝著媽媽的方向走去。
爸爸媽媽,我來找你啦。
爸爸媽媽,我們馬上就要團聚啦。
冰冷的湖水淹沒我的鼻,我沒有掙扎。
媽媽的懷抱真溫暖。
爸爸,媽媽,我愛你。
-完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