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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偷.拍]、持有「未成年」私密影片,歌手「炎亞綸」宣判結果:7月緩刑3年
2024/05/30

在演藝圈光鮮亮麗的表象下,卻有著一些不為人知的黑暗面。近日,知名藝人炎亞綸(本名吳秉孺)陷入性影像風波,成為媒體關注的焦點。炎亞綸因拍攝未成年人[性.交]行為電子信號罪、個資法等罪名被控,并于日前的庭審中認罪,他與被害人耀樂達成調解,履行了部分款項,具體金額沒有透露。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,炎亞綸依3罪判刑,并處以7月徒刑,3罪均緩刑3年,緩刑期間需接受保護管束,并按照調解內容執行。目前,炎亞綸對此判決結果擁有上訴的權利。

此案起源于耀樂在2023年6月向法院提告,指控炎亞綸在其未成年時,違背意愿拍攝了性影像,并將影像散布供人觀看。檢方經過調查發現,炎亞綸與耀樂在2017年確曾有過交往,并在2017年12月至2018年6月間,于炎亞綸天母住處拍下性影像。盡管強制[性.交]罪未起訴,但耀樂在提出再議后又遭駁回。炎亞綸在接受調查時供稱,其拍攝性影像只是為了增加氣氛,且在拍攝前曾詢問對方,對方未曾明確表示反對,對于影像最終外流一事,炎亞綸表示自己并不知情。

經過法院的數位鑒定,炎亞綸未將性影像散播,但因其私自保存并曾兩次傳給不明網友觀看,因此被控以「修改后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」及「制造少年[猥.褻]行為電子信號」等罪名。在庭審結束后,炎亞綸合十道謝媒體關注,并表達希望此事不再浪費社會資源的愿望。關于未來的工作安排,他表示目前沒有過多考慮。

而耀樂在庭審結束后也發表了自己的看法,他表示此案已經有了一個階段性的結果,感謝此期間社會各界的支持與關注。為此,耀樂曾在直播中公開表示自己要求對方提供700萬元捐贈公益基金,并強調雙方的和解內容不能公開透露。此次炎亞綸性影像案件的閉幕,無疑會對其演藝事業產生一定影響。雖然他目前已經達成和解并接受了緩刑處罰,但同時也暴露出了演藝圈在輝煌外表下的某些難以啟齒的秘密。這一事件提醒著從業者,即便在私密場合,也應時刻遵守法律法規,尊重他人意愿,以免最終陷入無法挽回的困境。

總結:

唉喲,這個炎亞綸的事情齁,真是讓人一言難盡吶!你說他一個大明星,怎麼就做出這種事情來呢?雖然法院判決下來了啦,但他和那個耀樂之間到底是怎麼回事,咱們這些外人也是霧里看花,講不清啦!

不過有一點我很確定,那就是這件事啊,絕對不是簡簡單單的「你情我愿」啦!你們想想看,耀樂當年才幾歲?一個未成年,哪懂得什麼叫做愛情?更不要說還要面對鏡頭,這其中的壓力和恐懼,可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!你說炎亞綸是「為了助興才拍的」?拜托喔,誰會相信這種鬼話!說穿了,還不是仗著自己有名氣、有地位,就以為可以為所欲為,把人家小朋友當玩具耍!

有些人可能會說啦,耀樂既然選擇和解,那就說明他也有錯啊,說不定還是想趁機敲詐勒索什麼的。哎喲,這種話真是太惡毒了啦!你們想想看,如果今天是你的孩子遇到這種事,你會怎麼做?你會忍氣吞聲,還是會勇敢站出來為自己討回公道?耀樂他愿意站出來,就已經很不容易了,還要被人在背后說三道四,真是可憐吶!

這件事啊,也給我們敲響了警鐘啦!現在的演藝圈啊,表面上光鮮亮麗,背地里不知道有多少齷齪事!那些明星偶像們,一個個看起來人模人樣,實際上都是金玉其外,敗絮其中!所以說啦,追星要理智,千萬不要被那些虛假的人設給騙了!

還有就是,我們做人啊,一定要有底線!不管你是誰,做什麼工作,都不能觸犯法律,更不能傷害別人!像炎亞綸這樣,以為自己有錢有名就可以逍遙法外,最后還不是要付出代價?所以說啦,做人還是要踏踏實實,別老想著走捷徑,到頭來只會害了自己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