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視線落下來,那里也變成了包子鋪,一個中年女人站在里面,用鐵鉤子鉤下了卷簾門,然后逐漸轉過了頭,她的脖頸上不是一顆人頭,而是一顆骷髏。
我冷不丁一激靈。
邱楚義問我怎麼了,我直說沒什麼。
十分鐘之后,房東匆匆而到。
詢問之下,房東表示他還記得傅麗娟和她的姐妹包子鋪。
房東說傅麗娟是四年前租了他的房子,大概是1991年的冬天,她就將房子退掉了,說是回老家了。
“當時,傅麗娟親自聯系你退的房子嗎?”我追問。
“哦,不是她本人,而是一個年輕男人,三十多歲,說是她的弟弟。”房東回憶道,“有點清瘦,穿得挺干凈。”
“你詳細說一下。”邱楚義也問。
“哦,我就記得那個男人找到我,說是傅麗娟的弟弟,他說包子鋪不開了,讓我把店面另租他人,當時我還問傅麗娟去哪了,怎麼沒有過來,他說傅麗娟有事,先回老家了,讓他過來把房子退掉,他把房子退了之后,拿著退回來的房租就走了,至于包子鋪里的東西,他說都不要了,讓我當廢品處理了。”
“你就把那些東西都處理了?”終于,老隊長開了口。
“處理了,他說讓我處理,我肯定處理了,就當廢品賣掉了。”房東這麼說道,“對了,當時我在清理的時候,還找到了傅麗娟的戶口本。”
“戶口本?”我看了看老隊長,又看了看邱楚義。
如果傅麗娟真的回了老家,需要有人幫她退掉房子,即便別的東西可以處理,也應該囑咐拿上戶口本吧。
“那個戶口本還在嗎?”老隊長追問道。
“應該還在。
”房東應聲道,“我記得收起來了,就怕傅麗娟再回來找我要,后來她一直沒來,我也就把這件事忘了。如果不是你們聯系我,問起了傅麗娟,我真的就忘記了。”
隨后,房東真的找到了傅麗娟的戶口本。
當老隊長輕輕翻開,我們看到了戶主一頁上的名字:傅麗娟。
這好像一種奇怪的分離。
從三年前傅麗娟突然離開包子鋪的一刻起,她們就再也沒有見面,一個被埋進了董家祖墳,一個被丟進了房東家廂房的箱柜。
接著,老隊長又翻開了下一頁,上面寫著:傅雨婷。
這應該就是周桂月口中所說的傅麗娟的妹妹吧。
如今,她在哪里,又是否知道姐姐失蹤甚至被害的消息呢?
那天晚上的案審會開到很晚。
就目前掌握的信息和線索推測,被掩埋在董家祖墳里面的不明尸骨應該就是三年前突然“離開”的包子鋪老板傅麗娟。
案審會之前,老隊長將電話打到了傅麗娟口本上的戶籍地鳳南縣巨門鎮派出所,希望當地派出所民警能夠提供幫助。
鳳南縣巨門鎮派出所的民警第一時間進行了協查,他們確定傅麗娟、傅雨婷姐妹確實是該鎮居民,據親友鄰居表示,二人自幼喪父,母親也已病逝。
傅麗娟成年后,就和鄰村的一個大車司機結婚了,后來由于無法懷孕離婚。
離婚后,傅麗娟就帶著還沒有結婚的妹妹傅雨婷離開了老家。
自從她們離開后,便再也沒有回來了,有親友說她們在外地賣包子掙了大錢。
這些信息和周桂月提供的信息基本一致。
【05】
關于傅麗娟的被害,老隊長進行了若干分析:
其一,關于傅麗娟被害時間的確定。
結合周桂月和包子鋪房東所說,她“離開”的時間是1991年10月底或11月初,基本可以確定這也是她的被害時間。當時,她和周桂月約定,當天下午或者傍晚會來取錄音機,她沒有如期出現,之后也沒有再來,她很可能就已經遭遇不測;
其二,關于兇手的推測。
據包子鋪房東表示,當年并不是傅麗娟,而是一個自稱傅麗娟“弟弟”的年輕男子突然退掉了房子,他表示傅麗娟有事處理已經回了老家,結合鳳南縣巨門鎮派出所的協查反饋,自從傅麗娟姐妹離開巨門鎮之后就再也沒有回來,也沒有和老家親友聯系,另外,父母均已過世,且包子鋪的生意固定,傅麗娟也沒有回去的必要,從這三點分析,該男子撒謊了,他具有重大作案嫌疑,他很可能在殺掉傅麗娟之后,親自過來退掉了房子,造成了一種傅麗娟退租回老家的假象,以此掩人耳目;
其三,關于傅麗娟被害原因的推測。
據周桂月說,她最后一次見到傅麗娟的時候,傅麗娟的精神狀態不太好,騎車摔倒,并且摔壞了包子,當時,傅麗娟明確表示最近幾天不會過來送包子了,她要去處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。因此,傅麗娟的失蹤和被害極有可能與這件所謂的重要事情有關。
另外,周桂月也回憶說,當時,傅麗娟曾經向她借過錄音機。這表明,傅麗娟有磁帶需要播放或者有內容需要錄制。
從播放和錄制兩點分析,播放的可能性更高,也就是說,那時候傅麗娟手里很可能有一盤或者多盤重要的磁帶,想要借周桂月的錄音機播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