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睿凡自信地笑了笑:“公訴人,我想你們的調查肯定不夠細致,據我認為,程妮肯定罵過韓小滿,只是程妮不敢承認,怕引起所謂正義者的反對和抵制,損害她公司的經濟利益。”
公訴人立即反駁說:“辯護人,這個問題上次開庭時已經辯論過,法庭已經確認,程妮根本不認識韓小滿,我們沒有必要在這個問題上反復糾纏。”
“不,我要的是真相。”
“真相?”公訴人老孫疑惑地問,“你知道真相了?”
“我找到了兩個證人,其中一名愿意出庭作證。我想,他能說清楚事實的真相。”
李睿凡在征得審判長的同意后不久,一個二十幾歲的男青年走上證人席,報過自己的身份信息后,他說:“我之前是美味家餐飲公司的業務員,我們的老板程妮眼里只有錢,根本不把我們員工的健康和尊嚴放在心上,她說得最多的話就是,‘你們要是不努力,只能一輩子當窮鬼’,我受不了她簡單粗暴的管理方式和帶有污辱性的詞匯,無奈之下在去年底辭職了。”
審判長問:“程妮有沒有罵過其他員工是窮鬼?”
男青年說:“不止一次罵過,只要我和其他人的業績沒有達到她的要求,她就會拿這話來挖苦我們,讓我們十分自卑又無比憤怒……”
男青年提交了證詞退庭后,李睿凡說:“根據這位證人的陳述,我有理由相信,程妮確實罵過韓小滿是窮鬼,韓小滿為了討回尊嚴,強行讓程妮道歉也就有因可循了。”
“我反對!”公訴人對審判長說,“辯護人的邏輯關系存在嚴重問題,因為程妮罵過自己的員工是窮鬼,所以他肯定也罵過被告人是窮鬼?按他這樣的邏輯,甲偷過東西,那麼全世界被盜的物品,都應該是甲偷走的,不是麼?”
審判長想了下,終于說:“公訴人反對有效,剛才證人的證言,只能證明他自己被程妮罵過,不能證明程妮罵過被告人。辯護人,你還有什麼要說的?”
李睿凡依舊自信地笑了笑,他問審判長:“如果要證明程妮確實罵過我的當事人,需要怎樣才能證實呢?”
審判長說:“這個問題我無須回答,我只看證據。”
公訴人老孫說:“除非證據鏈閉合,即韓小滿指證程妮罵過他,程妮也承認她罵過韓小滿。”
“好,我還有證人,現在就向大家證實。”
在得到審判長同意后,李睿凡讓法警帶證人出庭。
就在證人還沒有進入法庭時,坐在旁聽席上的林樺挪到楊午晴身邊,沒話找話:“弟妹,沒想到幾年下來,睿凡這小子口才真是了得,法官和檢察官都被他說得一愣一愣的。”
楊午晴笑了笑說:“你們是老同學,你最了解他,他是生活所迫,必須得學點看家本領,否則連飯都吃不飽,還會到你家蹭去。”
“弟妹今天是來欣賞李大律師怎麼辯敗公訴人的嗎?”
楊午晴依舊淡淡一笑:“今天工作不忙,孩子有保姆帶著,閑來無事,我過來隨便聽聽……”
“目前來看,睿凡已經占得先機了……”
楊午晴沒有接話,她猶豫一會,忽然問:“林警官,方便留個微信嗎?”
“哈哈,剛才進入法庭時,手機被暫存了,你的手機能帶進來?”
楊午晴這才想起,自己的手機也沒有帶在身上,她只好抱歉地沖林樺笑了笑。
林樺說:“你先報出你的手機號,我這人記憶力還行,過會一拿到手機我就加你。”
林樺記下楊午晴的手機號后,楊午晴說:“林警官方便的話,過兩天我想咨詢你一些事兒。
”
楊午晴想向林樺打聽小金山上的劫持殺人案,還想知道鮑發河到底向警方交代了什麼?是否把她給扯上了?她更害怕林樺向李睿凡透露她夜晚的行蹤。
林樺一口答應下來,他揚了揚眉毛,頗有些曖昧地說:“弟妹,這點小事,你隨時找我。”
聊了三四分鐘,一個打扮時尚的女人忽然走上了證人席,林樺定睛一看,不由得大吃一驚。
走上證人席的是美味家餐飲公司的老板、也是本案的受害人——程妮。
【第二十五章 當庭反水】
不僅林樺沒有想到,公訴人和審判長也沒有絲毫心理準備,程妮竟然出庭作證,而且是替辯護方作證。
程妮報出了自己的身份信息后,掏出了早就準備好的證詞,念道:“我鄭重承諾,我所作的證詞完全真實。案發的3月20日之前約一個月的某一天,我在市內的人民商場購物,中午11點30分左右,當我走出商場時被一名男子撞了一下,當時我十分惱火,不僅因為對方十分魯莽,撞了我之后,他竟然強詞奪理,怪我看手機沒有看到他。我見他拒不認錯,而且是個穿著邋遢的民工,就隨口罵了他一句窮鬼,想解解恨。他很生氣,要我向他道歉,我說‘難道你是富翁?我又沒說錯,憑什麼道歉?’之后我就走了,當時并沒有鬧出多大動靜,之后我也就忘了這次不愉快的經歷。”
李睿凡走到程妮面前,問道:“你仔細看看,你當時罵過的人,是不是被告人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