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刑偵技偵法醫堂匆匆填飽肚子后,即到議,即召起被定名為“5.13特滅案”第次案分析。
由于名受害尸剛運到設殯儀館尸檢,還沒得及解剖檢驗,作為法醫主任王梅便簡介紹對尸初檢況。
王梅:“們暫且把尼爾森先定為號受害,妻子蘇珊定為號受害,們兩個孩子,齡為14歲男孩尼為號受害,女兒馬麗為號受害。經過們初步分析,其順序樣,兇首先殺號受害,即尼爾森妻子蘇珊女士,接著殺尼爾森先,再接著殺們兩個孩子尼馬麗。”
名偵察員問:“王科,您分析個順序些依據呢?”
王梅:“根據勘察,尼爾森先直鎖著,沒痕跡,而庫案現,則現量血印。認為,兇首先通過尾隨入庫,搶劫尼爾森先,此妻子蘇珊從客過,見到幕后驚,能叫喊,引起兇恐慌,于首先對。”
周補充:“根據受害穿著,也以得王主任剛才結論。尼爾森先遇害穿著,還打著領帶,顯然剛從面回。當然,當究竟何回,們正派調查核實。而妻子蘇珊女士則穿著,顯然直待里,應該到后往庫察,正好遇歹徒。
”
王梅繼續:“據勘察,庫邊量噴濺狀血跡,面量流注狀血跡,結蘇珊女士刀,表邊遭遇到歹徒襲擊。們還現,尼爾森先底血跡,顯然妻子血,因為被歹徒擊兩槍,其槍子彈從后背射入,正臟,臟即止,因再泵血,所以血量較,僅限于奔馳引擎蓋倒臥處。如果歹徒先槍殺尼爾森先,因為子彈擊臟,瞬。此如果妻子還沒遇害,麼血跡就沾到底。”
吳麗瑩也參加現勘察,介紹:“尼爾森夫婦兩個孩子臥里被歹徒用話線勒,庫通往客及臥面,都留血印,顯然,歹徒先庫殺尼爾森夫婦后,能為尋財物,又到客臥,見到兩個孩子后,才痛殺。”
“太沒性!”吳勇得狠狠捶子。
議里所都滿面,都即將兇抓獲歸案,幾個絲毫沒性兇究竟啥樣!
名痕檢員問:“歹徒為什麼殺害兩個孩子呢?兩個孩子還,們,國面孔基本都差,應該沒殺滅必吧?”
國雖然憤,但沒被憤沖昏,:“得歹徒為練膽。”
此言,臺片嘩然。
刑偵支隊副隊德能:“國,能信,案子很能起政治事件。
吳局就過,雖然起案子從起,很像起搶劫殺案,但也排除某些國或財團咱們美系得越越,便雇用殺殺害尼爾森先,圖嫁禍美系。所以歹徒練膽,案子性質就被定性為搶劫殺,與政治事件謂差別。”
國:“現也僅僅推測,經過午初步勘察,庫現遺留兩枚彈殼式槍彈。忘,兩個3.11案,分局刑警隊王懷林被搶把槍,也式槍,們理由懷疑,殺害尼爾森先把槍,很能就王懷林隊被搶把槍,當然,最終認定,還需彈檢測。”
“國隊,,些理由,認為兇為練膽才殺害兩個孩子?”吳勇充滿希望,因為旦能夠確定只起普通搶劫殺案,而非國際謀殺事件,壓力也將。
國里資料:“吳局,午接到報警,正周隊還吳麗瑩法醫討論3.11案,據王懷林就餐飯老板反映,案當,個就餐歲至歲民模樣青至今沒到,們目睹王懷林掏槍眾客之,因而們具殺搶槍嫌疑,而且據尸檢,王懷林胸部、腿,還腰側共被捅刺6刀,兇器為同把刃3.2公分雙刃刺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