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急了,拿出手機就要給媳婦打電話。
電話還沒撥通,趙振一把搶過我手機,表情再次變得冷漠:「好端端的打什麼電話?難不成有見不得人的事?」
我正要反駁,趙振又冷冷地說道:「出了命案,肯定是要調查的。要不是看你閨女還小,早把你帶局子里了,老實待著,等一會你媳婦來了,跟我們走一趟。」
話已說破,我也不裝了,索性擺爛:「看來你認定我了?你有證據嗎?」
趙振聳了聳肩:「沒證據,但我們有的是時間。我希望你記住,小說永遠只是小說,不等于現實。現實中警察辦案,和你書里寫的不一樣。」
眼看趙振一副吃定我的樣子,我懶得廢話,丟下一句「那我等著」,轉身進屋。
臥室內,我抱著熟睡的閨女親了又親,直到媳婦回來,才依依不舍地放下。
「楊楊……」
媳婦正要說話,我瞟了一眼她身后跟著的兩名女警,快步上前,一把將她摟在懷里:
「沒事的,常規訊問。這兩天我不在家,辛苦你了。咱閨女的奶粉六個小時喂一次,一次 150 毫升;中間添加輔食注意別喂多,省得積食……」
我絮絮叨叨交代著照顧閨女的注意事項,直到趙振把我拉開,媳婦已經泣不成聲。
見狀,我怒道:「哭什麼哭?我是去配合調查,又不是去吃槍子。多大人了,遇到點事就知道哭!除了哭你還會干什麼?」
被我一吼,媳婦哭得更大聲了,連熟睡的閨女都被吵醒,跟著大哭。
一時間,家里充斥著刺耳的啼哭聲。
我不耐煩地走到趙振面前,怒氣沖沖地說道:「這就是你要的結果?你給我等著,這事過了,我一定投訴你。
」
趙振也不說話,只是面無表情地招了招手,讓身后的同事押著回了刑偵隊的審訊室。
生平第一次進局子,還是坐在受審席上,我倒不害怕,而是看什麼都感覺新奇。
然而,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,我等了幾個小時都不見趙振回來,也沒有警察給我做筆錄。
很快,我的耐心被磨光。
因為太特麼無聊了。
人被關在不足十平方的小房間里,室內光線昏暗,連燈都不開一個,衛生間也不讓我去。
尤其是空調像不要錢似的開著最低溫,我坐的鐵椅,冰冰涼涼,不能躺、不能靠的,要多難受有多難受。
失去耐心的我焦躁不安,大吼大叫:
「趙振,你給我出來!你喊我來配合調查,不露面什麼意思?」
「別以為我不懂法,就算我是嫌疑人,你也不能虐待我!《刑事訴訟法》上寫著,傳喚、拘傳犯罪嫌疑人,應當保證犯罪嫌疑人的飲食和必要的休息時間。」
「……」
隨著審訊室的光線越來越暗,我也越來越煩躁。
但我的叫聲并沒引來任何人的注意,仿佛他們已經忘記了我這個人。
約莫過了八九個小時,還是沒人來給我做筆錄,整個審訊室內,只有我一個人。
最讓我憤怒的是——八九個小時沒上廁所,我憋不住尿了!
一個成年人,尿了一褲子,這算什麼事!
可不管我如何叫罵、踢打,制造聲響,愣是沒有一人進來。
此刻,我才深刻明悟趙振話里的意思。
他確實有時間和我耗,而且他有著無數正當理由解釋和耗我的原因。
他說得沒錯,小說是小說,實操是實操。
現實中的警察辦案,和小說完全不同!
并且我一點法子都沒有!
據理力爭,也要見到人吧!
可現在的我呢?
除了穿著濕漉漉的褲子罵,還能做什麼?
又過幾個小時,我罵累了、罵餓了,腹中的饑餓加上沒日沒夜帶娃的疲倦,讓我再提不起精神。
我想睡,卻又睡不著。
我想起身,同樣站不起來。
最后,我只能用一種別扭的姿勢,胳膊撐在審訊椅上,頭歪在左肩膀上,試圖瞇會眼。
就在我犯迷糊時,審訊室的門開了。
趙振滿臉歉意地走了進來,上來說:「對不起,對不起,要調查的事太多,讓你久等了。咦,什麼味?」
趙振捂住鼻子,盯著我的褲子瞟了瞟,立刻對跟來的警員罵道:「你干什麼吃的?怎麼能不讓人上廁所呢?」
年輕的警員一臉委屈:「趙哥,我也忙啊,下午忙著抽化糞池,哪有時間回來管他?」
趙振怒道:「那也不能一直鎖著啊,快,拿條褲子來。」
說完,趙振又對我道:「餓了吧?想吃什麼,我們這提供點餐服務。」
眼看他們影帝上身的一唱一和,我怒火更盛:
「還裝,有意思嗎?不就是疲勞審訊那一套嗎?多稀罕。」
被我點破,趙振也不尷尬,反而笑瞇瞇地坐下,連那個要給我拿褲子的警員也沒走。
趙振清了清嗓子,不咸不淡地說道:「年輕人說話別太沖,我們確實忙,以至于忘了你還在審訊室,這是我們工作的疏忽。如果你感覺受到不公平對待,隨時歡迎你去投訴。」
「切。」
我不屑地撇了撇嘴,心里清楚,他這是提前堵我嘴,就算我出去后用被虐待的理由投訴,他們也會用工作忙當借口,最后不痛不癢地了事。
所以,為了這點破事和他胡攪蠻纏沒必要。
于是我問道:「我什麼時候能走?如果我沒記錯,法律規定傳喚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