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是明文禁止,但只是有人藏得更深了。
只見她慢條斯理地開口:「我聽說按現在的技術,克隆人,可以從相貌、性格、行為習慣、記憶上,都能做到和原主一模一樣,完全可以取而代之。」
果然,她和殺人犯「于聰」的動機相同。
他們是被克隆出來的人,說得難聽點,他們連人都不算。
克隆人本就是違法的產物,他們是不被社會承認、接納的異類。
有新聞報道過,被送入福利院的克隆嬰兒,幼年時期就遭遇排斥,即使能長大,也多是走入歧途。
搶劫、盜竊、賣淫、販毒……
曾經就出現過全部是被遺棄的克隆人組成的犯罪團伙。
某些利欲熏心者犯的錯,卻要整個社會來共同承擔。
這些克隆人想要融入社會,只有一個辦法。
那就是取代原主。
我深吸一口氣,瞪紅了眼睛警告她:
「我才是安可!你別亂來,我已經報警了!」
我哪有時間報警?
但她畢竟不是拿著斧頭亂砍的「于聰」,離開樓梯間就是檢測機構大廳,她再怎麼囂張也沒法在大庭廣眾之下動手。
我還有機會逃!
就在我準備奪路而去的瞬間,口鼻被猛然捂住,鼻腔里縈繞著乙醚的氣味。
糟了!
她還有同伙。
只顧著提防「安可」,我都沒有注意到背后有人無聲靠近。
在失去意識的前一刻,那個人在說:「你不應該和她見面。」
回應那人的,只有一陣慘淡的笑聲。
番外
我是安可,在一家大型的律師事務所工作。
以前別人總是夸我:做事能拼命。
現在我才明白過來,這可不是什麼好詞。
人生苦短,若是有那七八十載,父母相伴,家人在側,柴米油鹽家長里短,就是最大的幸事。
可惜這個道理,我悟得太遲。
就在剛剛,我做了一個艱難的決定。
拿錢換命。
但換來的命,算不上是我的了。
三個月前,我被診斷出癌癥晚期。
治不好,醫生說,最多再活一年。
父母年紀大了,要讓他們白發人送黑發人,我不忍心。
這時我想到,之前在工作中曾聽說,現在有生物機構秘密提供克隆人項目。
克隆人,從相貌、性格、行為習慣、記憶上,都能做到和本人一模一樣,完全可以取而代之。
有人知道自己時日無多,就用克隆人代替自己,陪伴家人,繼續突然按下終止鍵的人生。
經過多方輾轉,我終于找到埃爾法生物負責人,簽下克隆自己的合約。
我賣掉了房子,重新分配資產,一部分錢付給機構。
貪急吃下去的東西,總要吐出來,還會吐了個稀巴爛。
余下的錢我打點好,留給爸媽養老。
克隆出來的「安可」代替了我。
她幾乎和我一模一樣,除了一點,她沒那麼擰巴也沒那麼拼。
「安可」沒有克隆的這段記憶,她換了工作,搬了家,只為能離父母近一點。
在外人看來,安可只是稍稍改變生活的軌跡。
但只有我自己明白,一切,天翻地覆。
安可的人生還在繼續,只是掌舵人已經更換。
機構在「安可」身上安裝了微型攝像頭,身邊也布有監控系統,她所看到的、經歷的將回傳到我的電腦上,以便進行隨時校正。
校正將持續一年,直到我離世為止。
但我絕對沒想到,這中途發生了一件小插曲。
「安可」沒發現,但我通過監控系統看到,房東于聰是個變態,他不僅潛入「安可」
的住所,還偷拍私密照片。
這些照片一旦流出去,將威脅到安可的人生。
我絕不能坐視不管。
趁「安可」出差的時間,我偷偷來到她的出租屋,準備解決這個麻煩。
反正我也是將死之人了。
在這里,我遇到「于聰」。
太巧了。
曾經埃爾法生物是埃爾法醫療科技公司旗下的秘密機構,三十年前,它在國內沿海開辦了三家醫院,其目的就是偷偷收集基因數據,進行克隆人實驗。
后來機構被查獲,實驗成功克隆出的嬰兒被送往福利院。
早年克隆生物的壽命通常只有正常的一半,從出生起就伴隨有免疫系統缺陷、器官衰竭等疾病,甚至離開實驗室就會立刻死亡。
三十年前的技術還沒能完全克服這一點,那批實驗品大部分死于呼吸衰竭,只是有的發病很早,有的卻很遲。
「于聰」很幸運,活了三十多年還沒死。
他一直在社會上流浪。
所以我告訴他一個好方法——取代于聰。
碰巧最近網上都在傳平行世界,他識趣地編造出平行世界的故事。
還好于聰這人不學無術,也真信了,絲毫沒懷疑他是克隆人。
這家伙下手也夠狠的。
他不僅把于聰處理得干干凈凈,對樓下起疑心的老頭也毫不手軟。
我只好用一支誘導劑結束他的生命。
「安可」真的和我一模一樣,她的所作所為完全在我的預料之中。
我在生命走到盡頭前,去見了她最后一面。
負責人說我不應該和「安可」見面。
但是,但是,我還是忍不住!
這明明是我的人生,卻要交給另一個人去執行!
Dolly。
是我給她的暗示,也是我對她詛咒。
她不是安可。
我才是。
-完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