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興義「嗯嗯嗯」點,像個傻子。
,就個傻子。
「揪揪揪」,而「救」。
兇,救啊。
所以才把尸抬回,因為讓父親,幫救。
著張興義張無辜,也許從始到終,都個孩子,已經。
更自己已經惹麻煩,連自己父親,都難逃牢獄之災。
真又無奈,又酸。
11守所,馬老徐打話過。
已經帶到達營,并把全都控制起。
還好及趕到,因為陳團已經打算帶。
為避免打驚蛇,老徐率先跟陳團交流。
然后得,幾,曾國漢確實些對勁。
個勁勸陳團盡里,但又原因。
而且,曾國漢確實個撇子。
老徐讓所面空集,然后搜們帳篷,卻也沒搜到什麼用。
所以,指正曾國漢,們缺證據。
貿然審問話,相信也易認罪。
旦沒處理好,很能徹底逍遙法。
老徐正愁麼才好呢。
連忙把從張興義里到、猜到信息,全都告訴老徐。
「兇幾率張興義,兩個孩子兇都,都曾國漢。」
「禽獸!媽……」
「別急,們得讓自己承認罪,個法……」
老徐接受見。
放乞丐團里所,唯獨以傳喚名義帶曾國漢。
但回警局途,任何,都許跟曾國漢句話。
無論問什麼,什麼,所概搭理。
第步,讓產嚴猜疑跟焦慮,讓完全們到底掌握什麼。
回到警局訊問后,跟老徐正襟危,無比嚴肅。
老徐拍子,始語兇狠起刑法:
「《華民共國刑法》第百條規定,犯故殺罪,處刑、無期徒刑或者以期徒刑!若自首節,或許還能斟酌……總之就,坦從,抗拒從嚴!」
曾國漢已經瑟瑟抖。
勸:「們,把藏著女孩尸方,幫跟法官。」
羅蘭遺被到事,們并沒肆宣揚,曾國漢也應該并。
第步,們決定讓曾國漢以為自己擁籌碼。
只藏尸點,麼就相當于徹底把罪名承認。
而趁著曾國漢猶豫決,連忙把張興義幾張涂鴉遞過,:「當個撞壞事,還把孩子尸搶傻子,已經全部,還,自己……」
曾國漢些涂鴉,頓懵。
最終,結論:「坦,們省點事,罪過也些。坦,們就,翻遍個鎮子總能到,到候就槍斃吧。」
曾國漢半信半疑反問:「只坦女孩藏里,就?」
點點。
然后,終于,坦。
12真相。
曾國漢個什麼樣禽獸,就過表述。
事端,因為李脫們,留里。
因為李里認識個很棒朋友:羅蘭。
沒嫌棄個乞丐,還跟約好課后起玩。
至還教李識字。
所以李跟曾國漢,再跟。
但問題,曾國漢老就覬覦李子,還沒得,麼能讓脫?
所以傍,跟蹤李到個底,對實施軌。
李奮力掙扎,但曾國漢對。
曾國漢完事之后,用砸壞李面容,砸爛,為就掩飾份以及被侵犯事。
而恰好候,羅蘭到現。
跟李約好見面方,就個底。
嚇得喊叫,至還丟只子。
曾國漢驚失,急忙處理李尸。
但候,瘋子張興義卻又突然現——
哇哇叫撞曾國漢,把已經李扛。
曾國漢權衡利弊之后,選擇追羅蘭。
因為得李興義些正常,扛著尸話,定還能把罪名誣陷到。
而羅蘭,也確實因為驚慌失措,而迷失荒郊野嶺。
被曾國漢抓。
然后,劇就。
被勒,綁棵,還故用枝隱匿起。
而后,曾國漢就像沒事樣,回到營,偽裝起自己,繼續過著乞討活。
為什麼單獨?
因為經驗。
已經第次殺。
以就收留過歲男孩,起乞討,但后也掩藏自己獸性,把魔爪伸向。
最后,也以殺埋尸為結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