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趙,,叫別。」
隨即轉向,「抱歉,陳老師。張教授趙資助,所以直很崇拜張教授。」
張什麼系,只。
「周警官,什麼候能放,沒任何證據證實驗爆炸系吧。」
「,們懷疑與張宇案件,48 之請配們調查。」
「們比對交們條張宇字跡,檢驗表并同跡,而條張宇宿舍字跡相同,們邊垃圾桶到撕碎另張條,經檢驗們認定除張宇,剩全部都字跡相同。」
「而且,」頓頓,「向們舉報,張宇個,入過們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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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話,第反應就,能。
里條被扔爆炸殘余銷毀,能現垃圾桶,還張宇,也。
到底麼回事?
等考個結果,周警官就繼續:「現張宇案主嫌疑。」
,問里直疑惑個問題:「張宇真嗎?」
能顯瞳孔緊縮。
但很,就又鎮定,「為什麼麼問?」
「為什麼,種直而已。」
接幾個,周警官另個寸步,直審問。
同個問題都回答過遍,但們還沒放棄,斷審問蹤。
們越樣就越,們沒掌握鍵性證據。
證據,無法定罪。
所以,48 之后,就以被放。
到里,定定神,再考如何回答問題,而誰把條換。
張宇交作業,本就張「還活著」條,根本沒調換,后面又被別換,疑點。
張宇掉條字張宇本字跡,把條調換個趁宿舍里,應該就張宇第個,但麼確定張宇回呢,疑點。
能經過警察局跡檢驗,模仿字跡,需很,從什麼候策劃切,又什麼呢,疑點。
考很久,能到切只張宇舍友,李。
「周警官,個法?」打斷們問題,突然。
「。」
「告訴們到李吧,但沒照片或者頻證,而又們另位嫌疑,所以們對于供真實性所懷疑。」
們兩個對,沒答應也沒否認,只繼續示接著。
「李張宇系好,從們宿舍態度就以。
李借用名義約張宇后,用什麼方法讓張宇回自己租子。
等到往張宇,兩爭執后,李將張宇打暈,形成密閉空后打煤,則站客或者以清楚見張宇方等待。
通常,煤 15-20 分鐘導致昏迷,以防萬,又繼續等段才張宇。
途到送另位老師回,于將張宇推到。
與張宇同宿舍,得張宇交作業什麼很簡單,模仿字跡另兩張,并將其張撕碎后扔垃圾桶。
切,就逃脫罪名,將偽造成兇。」
「但切都猜,也許漏洞,們憑什麼相信。」
點點承認,再句話,越種候,就越沉。
候對對根本,最話別留根引線,炸彈什麼候就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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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種效應——錨定效應,總被第個接收到信息響。
而提些條已經成為錨,們調查候總自些條之聯系。
又因為條特殊文字,更加們對錨注。
張宇種能自殺嗎?
沒。
所以們通過張宇同朋友解之后,易定為自殺。
確定殺又需證據,什麼樣證據呢,顯像照片頻或者證。
區齡較,攝像質差,夜更,而批攝像個后才能更換。
懷疑,就連李從張宇,都靠著幾個攝像捕捉,通過著判斷。
所以,案件起簡單,但調查過程著困難。
48 ,也就兒事。
到,周警官親自解銬,倒讓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