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還請求過們,讓們追究個兄弟幫作偽供責任。
現如今,周剛再次把自己之已經推翻證拿自己脫罪。
著實種被耍。
……
無論如何,們對名證第次核實。
們再次調作偽供將面臨后果。
結果跟之兩次樣!
們依堅持案當 6 點半至亮,周剛直都跟們個起。
們夜都鎮賣鋪里球賽、打麻將。
當然,由于沒監控頻能證實個證證。
所以,們依能排除們作偽供能性。
9
們再次梳理個案經過。
著將周剛已經承認線索列舉。
,第,周剛承認第段舉報頻真,也就承認自己案當 6:00 到達過案現,按照供述,到馬虎被綁之后曾試圖救過,過很就。
,第,周剛堅持自己案當 6:30 至亮,直跟個兄弟鎮賣鋪里。
如果以兩點都事實,麼問題。
渝屬于老林,無法使用任何交通具,完全只能靠徒步。
從渝到鎮差 40 公里。
周剛案當 6:00 ,6:30 到達鎮賣鋪。
如何用 30 分鐘完將 40 公里崎嶇。
鍵,徒步!
于點很言權。
因為接到報案當,同事們從案現回候 4 個。
正常絕能 30 分鐘徒步。
10
就案再次陷入焦灼候,同事劉忽然提件事。
劉告訴,們個案子其實跟馬虎父親馬國兵案子非常相似。
因為剛調渝轄區久,對以往些案件還很清楚。
始并沒劉,直到劉把起案子卷宗拿之后。
現如果僅僅用「相似」個形容夠!
至決定,應當對馬國兵案子調查。
……
馬虎父親馬國兵案子于,案點也渝。
就連幾個鍵點也完全相同。
馬國兵于 2017 8 25 。
馬虎于 2018 8 25 。
兩個居然先后于同、同個點,未免太過巧!
更加巧,兩起案件嫌疑居然都周剛,而且周剛都擁極為相似證!
……
馬國兵于 2017 8 25 6:00。
警方當經過各方面偵查,最終將周剛鎖定為嫌疑。
然而周剛僅否認自己殺,而且還擁量證。
當曾到,周剛 6:30 候現距渝 40 公里鎮。
警方訪達名目擊證,結果都得到同樣答案。
當警方也面臨同樣問題。
周剛麼能當 6:00 渝殺完后,僅用 30 分鐘就徒步到 40 公里以鎮。
卷宗記載,當警方還特別挑 10 名力壯警員次實驗。
們分別沿著同線以自己最速度徒步,用最也將個。
力壯警員都絕能 30 分鐘完 40 公里,更何況步入周剛?
唯能就,渝鎮之,條只周剛才。
除非警方能麼條。
并且證周剛能借此,只需費 30 分鐘便案現到達 40 公里之鎮。
否則,案件最終因「具備作案」而無法對周剛提起訴訟。
惜,警方當始終沒到麼條。
即便真,周剛自己也肯定。
……
相比較兩件案子,周剛都被鎖定為嫌疑。
而且都現 6:00 6:30 兩個節點。
馬國兵于 6:00 。
現如今馬虎于 7:00 。
兩起案件,嫌疑周剛都擁 6:30 至亮證。
相似節點,相同證。
更點,案子如果周剛證成,麼很能跟樣無法對周剛提起訴訟。
現們就,證周剛證成。
……
梳理馬虎案子。
基于以兩點線索:
第,案當 6:00 周剛現案現。
第,案當 6:30 至亮,周剛稱鎮賣鋪。
者頻為證,且周剛本也已承認。
后者則完全依賴于名證證。
們突破就,周剛能用 30 分鐘徒步完 40 公里崎嶇。
若周剛個理解釋支撐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