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,被取。
第,被張藏起,通過管兒子通告,結果沒到智,將管兒子擊傷,害對方于荒野,也何處。
第,張已經提轉移兩至國,但惜太,所以自絕。
刑部致都認同第個能性,部分認第個能性,至于第個能性,如果轉移,張又蠢,兩千萬兩夠輩子完。
能還留平丘府,留平丘府什麼?繼續騙?文武百官又傻子,戶部最精,能成為府之君,就以證張傻子。
所以第種能性。
許清宵緒些。
吸,閉睛。
片刻鐘后,許清宵取張,面記錄。
好記性如爛。
任何事,更清晰點。
【、李建全為第辦案,察張全于擊斃命,但傷,提觀點:為父母,能如此堅決,若如此堅決,第應該逃,即便如此堅決,為何添加傷?】
【予解釋回答:修煉異術】
【、張望為第辦案,張修煉異術叫羅術,脈無法修煉,通過檢查張尸,現脈般般,如尋常武者般,反倒像被打通般。】
【予解釋回答:吞噬某種靈果】
【、陳康為第辦案,張吞靈果,致率很,修煉羅術也很危險,為什麼冒著麼危險?很理】
【予解釋回答:曉把柄,根除禍害,所以冒險拼】
【、李軍為第辦案,如若張真根除禍害,就更能自殺,應該等著對方,殺,并且既然已經入魔,全,按理應該跟朝廷最后抗爭嗎?常正常反應,難成候幡然悟?理。】
【予解釋回答:個子嗣,并且無法根除禍害,希望自己用自盡方式,讓朝廷放過唯子嗣,至將臟告訴子嗣何處,將功贖罪。】
【、周柏為第辦案,張子嗣已經于荒野當,而且筋脈斷裂,張既希望朝廷饒,為何還毀筋脈?能殺。】
【予解釋回答:管兒子,并非張兒子,放過對方,但智沉淪,打掌,鍵刻,又恢復理智,收回,只震碎對方筋脈,而對方還】
份卷宗最后許清宵結果就。
張貪污兩千萬兩,被現,以此挾,為根除禍害,冒險修煉異術吞靈果,結果智沉淪,擊斃全,隨后添加傷,恢復絲理智之,現此等慘景,無比憤,到管之子,讓其逃命,告臟位置,結果魔又,震碎管之子渾筋脈。
結案。
準確點,張自罪孽,臨懺悔,恢復絲理智之,告臟落,讓管之子告朝廷,卻料對方還。
所以臟落。
切似理。
但許清宵越越得對。
越越得問題。
很方細節完全問題。
許清宵宣相應問題。
第、貪贓兩千萬兩,當真為求富貴?府之君,還需兩作?為什麼需兩千萬兩?兩百萬兩也夠啊。
能性:!
第、曉把柄,威脅張,為什麼張第?非修煉異術?根除對方?如果真如此,就以推翻張能性。
都,直接讓處理種就夠?
能性:對方實力很,朝廷里,份于。
第、張為什麼?對方即便份于自己,實力也比自己,就起分贓,自己點,只命保,切都好,半,也能接受,就難受點,最起碼把拖,以后以互相牽制。
能性:對方全部,或者成,然話張沒必魚網破,冒麼險修煉異術。
但胃再,也至于麼吧?直接成?兩貪,張成,誰答應?
如果真作,分,分,或者分都以理解,分就極限,仗著自己把柄,但分后果就后面也麻煩。
所以最適方法就分,半,千萬兩,千萬兩,事就起,相互還個照應。
按照張劇本,應該沒談攏,對方索價格太。
當然也個能性,就張假裝答應,實際偷偷修煉異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