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位不要命的業主還在群里吆喝:「咱們小區有沒有特種兵退下來的?可以試試去殺了這個魔鬼,就當是救大家了。」
也有清醒的存在:「你的命是命,人家的命難道就不是命嗎?要我說,就自己在家好好地待著,別出去瞎逛。」
過了好久,603 業主囁嚅著發了個語音:「怎麼辦?我發現我家陽臺玻璃上有個人影,關鍵我家在六樓,她是怎麼上來的?」
群里突然間鴉雀無聲,大家默契地保持了沉默。
我點擊了下鍵盤,實在不忍心冷眼旁觀:「你千萬要躲好,別被她發現!」
剛發出去,603 業主的賬號迅速艾特我:「可惜,還是晚了,女兒,你還是太善良。」
下一秒,一張照片映入眼簾,一位漂亮的女孩脖子上露出一副清晰的牙印,全身上下已經血肉模糊。
看到這一幕,我的手心不停地冒汗,頭皮直發麻:「媽,求你收手,好嗎?他們是無辜的呀!」
李紅梅還沒有回應,反倒是 403 業主先按捺不住:「就是,我們都是無辜的,大家都一個小區住著,不至于把人逼上絕路吧!」
這次,李紅梅發了個冷笑的表情:「把我們家樂樂逼上絕路時,你們有沒有想過它是無辜的?」
樂樂是我們家養了五年的拉布拉多,從小在我媽的呵護下長大,特別討人喜歡。
可就在一周前,樂樂失蹤了,再次見到它時,是在樓下的垃圾桶的麻袋里,它早已失去了性命,身上布滿了刀痕。
我數了數,一共十八刀。
那樣溫和的一條生命,就這樣悄無聲息地被解決掉了,被刺時,它該有多疼啊!
想到這里,我的眼睛莫名地有了沉重的酸意,淚珠止不住地掉落在屏幕上。
再看群里,403 業主還在辯駁:「一只狗而已,死了就死了。」
可惡,樂樂雖然是一條狗,但卻陪伴了我們整整五年,他怎麼能這麼輕描淡寫?
我不由得握緊拳頭,內心的仇恨頃刻間破種發芽。
「樂樂是我的寶貝,是你們害死了我的寶貝,我要為它報仇。」李紅梅再次在群里咆哮,那聲音如同從地獄爬出來的惡鬼,恐怖且囂張。
「你這個瘋女人,簡直無可救藥,一條狗至于嗎?非得賠上整個小區人的命,你才開心嗎?」我已經能想象到 403 業主氣急敗壞的樣子。
李紅梅沒有回復,我以為她暫時地消停了。
殊不知,兩分鐘后,一張血腥的照片再次出現在群里,上面附文:「他廢話太多了,我聽著煩死了,對了,補充一句,在我眼里,狗命比人命還要重要。
此時已經是凌晨三點,本就炎熱的夜悄無聲息地多了絲寒意。
201 業主:「大姐,要不大家給你道個歉,你別胡鬧了好嗎?」
302 業主:「跟她道什麼歉?她就是一個殺人兇手,等明天警察來了,我看她怎麼辦?」
嚯,這是個直腸子,說話不帶一點兒彎。
503 業主:「混蛋玩意兒,別胡說,你不想活,我們還想活呢!大姐,你別生氣哈!當天他們虐狗時,我在現場,我想阻止來著,可他們沒給我機會。」
這一看是個膽小怕事的主兒。
李紅梅在群里回了個:「呵呵,你們一個也別想逃掉。」
此時,小區里警笛聲大作,幾輛警車有序進場。
第二波警察來了。
李紅梅這次一定完蛋了,我百感交集,在群里囑咐李紅梅:「媽,你主動自首吧!這次來了很多警察,求你了。
」
剛發出去,302 業主就冷嘲熱諷:「哼!活該呀!讓警察把她『突突』了才好,禍害精。」
可能是警察的來臨讓他們再次有了底氣,下面的發言開始一句比一句犀利。
301 業主:「這麼多警察,估計要把那瘋女人打成馬蜂窩吧!哈哈。」
502 業主:「別亂說,小心人家再來殺你。」
503 業主:「呵!我才不怕,我就不信這幫警察是吃干飯的,能眾目睽睽之下讓她把我殺了。」
「別說,還真有這種可能。」這是李紅梅的語音,從聲筒傳出來時依然陰森無比。
兩分鐘后,503 業主慘死的照片被發到群里,他嘴角被縫得嚴嚴實實,表情像極了掙扎時的樂樂。
幾乎是一瞬間的工夫,樓層布滿了哀嚎聲:「救命啊!警察同志,求求你們守在我家門口,那個瘋女人太可怕了。」
十幾個警察四散而去,分布在樓棟的各個角落。
5.
與此同時,群里又換了風向。
701 業主:「大姐,對不起,求你不要殺我,我愿意給你家狗念經超度,求你留我一條命,我上有老下有小,我一死,他們也活不下去呀!」
這個頭像我認識,他是一個工地的農民工,最近剛搬過來,還記得第一次見樂樂時,他隨口說了一句:「這狗真肥,肉肯定好吃。」
我當時不客氣地瞪了他一眼,扭頭牽著樂樂回家。
講真,樂樂的死不可能跟他沒有一點關系。
「去給樂樂陪葬更合適,你覺得呢?」李紅梅在群里問。
「大姐,別呀!我們鄰里鄰居的,不至于,求您放我一馬。」701 業主在群里聲淚俱下,跟欺凌樂樂時的威風樣子判若兩人。
我閉上眼睛,不忍再看下去,因為我知道李紅梅不會輕易地放過他。
果然,幾分鐘過去,農民工的血腥照在群里一閃而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