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時沒人想到,那將是我們所有人的陰影,我大概一輩子也不想吃豬肉了。
8
趙晴從解剖室出來,面色陰沉。
她摘下口罩:「十二具尸體全是女性,最小的七八歲,最大的也不超過二十五歲。」
我憤怒至極,問道:「他殺了那麼多人?」
趙晴搖頭:「不確定,還在逐一檢驗,目前驗出的死因都不一樣,溺亡、中毒,還有人不存在外部傷害,本身有疾病,總之很復雜。」
袁哥若有所思:「如果故意殺害,沒必要每個都采取不同方式吧。」
趙晴贊同:「說的是,除非心理有問題。」她略作停頓,「對了,其中既沒有張濤的女兒,也沒有于志剛的女兒。」
案子似乎又回到原點。
這回,張濤把臉埋得更低了。
袁哥敲敲桌面,呵斥道:「抬起頭!十二具尸體,你說不說都一樣,別想著還能狡辯出去,沒戲!你要還有點良心,就先救救你女兒,你不說清楚,于志剛那邊是不會交代你女兒在哪兒的。」
張濤攥緊雙拳,悲憤交加:「我沒殺人,尸體是我撿來的。」
「嚯,你隨隨便便能撿那麼多尸體。」我一拍桌子,「說實話,到底怎麼殺的人,為什麼殺人!賣肉,為了錢,是不是?」
他滿臉是淚:「是為了錢,不過不是賣肉,是賣人。」
9
十年前,張濤只是走街串巷賣饅頭的小商販,生意不賺錢,媳婦又剛生了孩子,除去租房及日常生活等開銷,夫妻倆所剩無幾,別說養孩子,養自己都夠嗆。
他們住在城中村,什麼人都有,碰上蠻橫欺負人的,搶走饅頭也不給錢。
張濤瘦弱無力,誰也打不過,別說發火,連回瞪一眼也不敢。
一天晚上,他的饅頭又被兩個沒掙到錢的混混搶了,還把他揍了一頓。他越想越氣,覺得生活沒有指望,就買了瓶酒坐在河邊喝。
喝多了,發現橋洞底下躺著個人,走近一看,差點沒把他嚇死。
是具女尸。
他扔掉酒瓶,踉踉蹌蹌跑回家,倒頭就睡。
轉天一早宿醉未醒,迷迷糊糊聽見鄰居大嬸和媳婦聊天,說后村有戶人家死了兒子,小伙子不到三十歲,有點殘疾,一直沒娶上媳婦,突發急病就走了。
他家父母傷心壞了,到處打聽哪家有過世的年輕女孩兒,想著配個冥婚,到底下也有個伴。
張濤瞬間醒酒,支棱起來說道:「我倒是有法子,但人家女孩兒不能白給配啊。」
嬸子爽快:「只要有,主家給兩千。」
張濤雙眼滾圓。
嬸子又說:「到時咱們一人一半。」
一拍即合,橋洞底下那具沒人認識的女尸便換上嫁衣,和不知是誰的陌生男人尸體躺在一起下葬了。
從此,張濤找到了新的生財之道,鄰居大嬸是中間人,他則是供應商。
城中村里有的是窮困潦倒又無親無友的外地人,尤其女孩兒,即使消失了,也沒人來尋。
他慢慢掙了錢,租下鋪子,明面賣肉,背地里賣尸。
十年來,竟掙下不少。
我和袁哥聽得目瞪口呆,想不到這個年代還有那麼多迷信愚昧的人,且就在我們身邊。
張濤垂著眼低語:「該說的我都說了,我認罪。」
我冷笑:「這就完了?你殺人的事兒還沒說呢!」
他抬頭怒視,極其不忿:「警察要講證據,不要冤枉我,這些都是無人認領的死尸,我最多也就是買賣尸體罪,判不了多少年。
」
「于志剛女兒呢?我大哥呢?」
「說多少遍了,我不知道,你們不去查,倒在這里逼我。」
「好!你愛說不說,等著接你女兒尸體吧!」
我胸中有團火,狠狠將水杯扔在地上,摔門而出。
袁哥追出來,訓了我幾句,接著軟言安慰。在我聽來都一樣,大不了不干了。
其實袁哥也不信張濤這番說辭,掙紅了眼,什麼殘害殺人的事都干得出來。
他拍拍我的頭:「接著審于志剛吧,不論如何,孩子得救。」
和張濤的逐漸憔悴相比,于志剛依舊平靜如水。
我們把審訊結果和他說了,他倒是長舒一口氣。
袁哥發問:「他女兒在哪兒?」
于志剛反問:「我女兒在哪兒?」
袁哥一時語塞,又不得不勸說:「你總要給我們點時間,先把孩子放了,孩子是無辜的。」
「我的孩子有罪嗎?她才二十一歲,大二,如花似玉的年紀。」于志剛眼角帶淚,「我只想知道她在哪兒,埋在哪家墳里,我要帶她回家。」
我忽然如鯁在喉,我和袁哥都沒告訴他賣尸體的用途和具體細節,可他知道。
我很理解他的感受,就像我媽跑走了一樣,我常常做夢看見她的影子,剛要伸手卻不見了。老話常說「生要見人,死要見尸」,親人失蹤是件太痛苦的事,比死了更難受。
「你怎麼就斷定女兒的失蹤和張濤有關呢?」袁哥問。
「我女兒一個人在這兒讀大學,聯系不上之后,我來找她,報完警,我也拿著她的照片到處打聽,好幾年都沒消息,直到有一天,我看見肉鋪老板娘脖子上戴著的項鏈,那是女兒考上大學時,我給她買的。
」
「那麼肯定?」
「對,絕不會錯,只是底下刻著她名字的吊墜不見了。」
「告訴警察沒有?」
「沒用。」于志剛黯淡下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