」
我這一生,像無根的浮萍,風散的蒲公英,渺小如微塵,在這充滿荊棘的世界里,舉步維艱,如履薄冰。
我累了!
我仰著頭深呼吸著,然后盡可能地裝作若無其事,好奇地問:「你恢復職務了嗎?」
「還沒。」
我伸出雙手說:「那如果送給你個一等功,應該可以復職了吧?」
他就那麼望著我,一動不動,我玩笑道:「怎麼?手銬丟了?」
他磨蹭了一下,終究還是拿出了那副手銬,說:「這是第一起因為網暴而導致的殺人案,有可能會被公審,這將會成為『網暴入罪』法條的開端,你會怕嗎?」
公審嗎?
在陳鼎豐沒有接受公審之前,我就要接受公審了嗎?
也好!
越多的人知道,也許影響力越大呢!
在公開審理法庭上,我承認了我所有的罪過,陳述了詳細的犯罪過程。
我蠱惑周敏暉成為我的殺人工具,制定殺人方案,清理兇案現場,設計讓周敏暉自殺,篡改檔案信息,制造虛假的體檢報告等等,我供認不諱。
但在結案時,我是這麼說的:「我認罪,但不認錯,不悔過,不致歉,不賠償。」
有人說網暴者雖然有錯,但罪不至死。
他們也只是普通的人,他們只是受人引導在網絡上說了幾句發泄情緒的話而已。
我當場就自我辯護說:「在法律上,他們罪不至死,但在情理上,他們足夠被凌遲處死。
「他們對于社會的危害,也許微乎其微,但對我的傷害,無可估量。
「法律不能處置他們,所以,我才親自動手。
「我尊重法律,所以,我站在這里接受法律的審判,但這并不意味著他們是無辜的。
「若不想招惹這樣的無妄之災,便不要逞一時口舌之快,老吾老以及人之老,幼吾幼以及人之幼,你的流言蜚語,極有可能成為別人的狂風暴雨。」
22
除了「網暴殺人案」,我還有「危房爆炸案」「割舌案」「綁架案」「投毒襲警案」。
這些案子都一宗接著一宗地審理了,因為我認罪比較快,流程也走得比較快。
但在「危房爆炸案」中出現了事故,后期房屋重建中,有人在一棵大樹下挖出了一具尸骨,經過 DNA 比對,他應該就是我一直處于失蹤狀態的父親梁海鈞。
法醫鑒定他是被重物從背后襲擊后腦勺而死。
那一刻,坐在旁聽席的張懷寧似乎對我很是失望,因為即便是在生死存亡之際,我依舊選擇對他說了謊。
我告訴所有人:「當時我哥哥從陳鼎豐的手中逃了出來,一心要帶我離開,我爸爸卻拼命地攔住我們,后續在他跟我哥哥的爭吵之中,我得知他用我跟哥哥換了一大筆錢,我一時氣急,趁他不備,拿著花盆砸在他的腦袋上。」
「后續我們一起挖坑將他埋在了大樹下。」
后面的庭審,張懷寧就沒有再旁聽了。
一直到「投毒襲警案」,他作為當事人才出現。
他很少說話,但最后結案時,他向警方建議:「我希望法庭能判處她死刑。」
我一點也不畏懼死亡。
可是,那一刻,我好不容易才撐起來的天空,好似又一次塌了。
我的世界仿佛回到了盤古開天地之前,又黑又冷,一切都歸于虛無,破碎得再不可粘補。
最后,數罪并罰,我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、死刑立即執行。
我犯罪,我該死。
在我從我決定走上這條路的那一日起,我就沒想過有朝一日能全身而退。
可那句話從張懷寧嘴巴里說出來時,就好似一把利劍,直刺我的心臟。
明明他不說那句話,我也會被判死刑的,他為什麼非要說呢?
就因為我騙了他嗎?
他憑什麼要求我百分百地信任他?
他是警察,我是罪犯,我不信任他不是合情合理嗎?
可他讓他相信他?
我越想越難受,在走流程的那幾個月里,我反復地申請再見張懷寧一面。
可惜,一直都沒有得到答復。
后續可能是有人覺得我太可憐了吧,畢竟我快把自己折磨瘋了。
本就是不太健康的身體,肉眼可見地消瘦,那真是到了風一吹就要散了的地步。
有人告訴我說:「你別再惦記了,我聽說張警官已經調離南城了。」
「小資呢?」
「小資?你是說跟在張警官身邊的那個小警察?」
「對,對,對。」我滿懷希望希望小資還在。
可那人卻告訴:「他們是一起的,自然是一起走了。」
從此,我的希望徹底破裂了,有種死也無法甘心的怨憤。
23
死刑的日子成為了我的期盼,終于某一天,他們蒙上了我的眼睛,帶我走出了獄室。
我幻想著死刑是怎麼執行的,我告訴他說:「不用蒙著我的眼睛,我不怕。」
但沒有人回答我,他們只是帶著我走,往前走,一直走。
這條路,太長了,就好似當年我跟哥哥的逃亡之路,好似無論怎麼走,都走不到盡頭。
到了后來,我甚至都感知不到旁邊有人了,仿佛是我一個人在走,一時讓我都分不清楚,我這是活著,還是死了。
原本的不畏懼,因為這一段漫長的歷程,變得越來越駭人。
我甚至擔心,這輩子做的惡事,會回報在下輩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