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從泰國被找回來之后,父母對我體貼入微,男朋友對我不離不棄,外人都感慨我何其幸運,更多的是夸贊他們的大義,對這樣不堪的我不離不棄。
可他們卻不知道,我聽得見他們心里在說著什麼。
【究竟還要照顧她到什麼時候?我裝得夠像個好媽媽了吧?】
【可以把她偽裝成自殺,反正說她被賣了后得了抑郁癥大家都相信。】
【等她死了,那份保險就生效了,受益人能拿 500 萬,嘻嘻,發財了。】
這是我在水牢中接受電刑,瀕死之際,覺醒的能力——讀心術。
對于這些心里話,我假裝沒有聽到,一臉平靜地給接頭人發消息。
【我手里有三個人,可以取道泰國,騙去緬北。】
1
我不是被救回來的,而是從泰國逃回來的。
然而我的父母在看見我的一剎那,卻展現出了無比的驚訝,沒有痛哭流涕地上來抱住我,反而一下子把門給關上了,「我沒有你這樣不知廉恥的女兒!」
我不知道發生了什麼。
為了回來,我斷了一根手指,被挖了一顆腎臟,全身傷痕累累。
但我一直在心底鼓勵自己,回去,爸媽還在等你,他們老兩口只有我一個女兒!還有齊源,他一定找我找瘋了!
可他們卻把我拒之門外,那一剎那,所有支撐我的信仰全都崩塌,我終于崩潰,暈倒在地不省人事。
等醒過來我才知道,我是鄰居打 120 把我送到醫院的。
爸媽真的不管我的死活了。
這中間到底發生了什麼?
「路文文女士,」警察來給我做筆錄,「你失蹤了一年九個月,你父母報案時表示你是跟別人私奔了。
」
他把手里的照片遞了過來:「這是他們提供的證據。」
看到照片的瞬間,我睜大了眼睛——這些,是在泰國男模餐廳游玩時齊源給我拍的紀念照片。
照片上,我放浪形骸,摟著他們的頭牌男模,正嘴對嘴喝酒。
還有更多露骨的床照。
「根據一年多前的筆錄,和你男朋友齊源的敘述,你們到泰國旅游之后,你就對照片上這個男人一見鐘情到了魔怔的地步,為他一擲千金,然后第七天的早上他收到你留下的字條,在痛苦絕望中獨自回來了。」
他把紙條照片遞給我,上面是我的字跡。
【齊源,對不起,我愛上了阿崇,我要和他私奔。】
2
那天的男模明明是他點的,聽說那個男模是頭牌,出場費得一個巴掌。
我很驚訝齊源怎麼舍得給我出這個錢的,他甚至拿著手機在一旁拍照,高興的樣子仿佛是他自己左擁右抱。
「文文,快喝呀,他一個小時得這個數呢,別浪費時間了。」
我尷尬地笑了笑,看向身側的男模,剛想婉拒,那男模就把酒含在嘴里,朝我靠了過來。
還沒等我反應過來,那一口酒,就被他嘴對嘴渡到了我嘴里。
齊源在一旁咔嚓咔嚓地拍照,一刻不停,女朋友被別的男人強吻了他一點也不介懷,甚至還有些興奮。
那一口酒之后,我就失去了意識,有了后面更多的床照。
原來一切都早有預謀。
照片,假字條。
齊源靠著這些,虛構了我私奔的假象,并騙過了所有人,掩蓋住了他把我丟在泰國的事實。
更準確地來說,是他把我賣了的事實。
「但現在看來事情好像不是這麼簡單。」
警察打斷了我的回憶,看著我失去的小拇指,語氣緩和道:「近幾年泰國失蹤的案件很多,你能告訴我們,你在泰國到底發生了什麼,給我們提供一些幫助嗎?」
我只沉默了一瞬,然后抬起手捂住了額頭:「我……我不知道,我沒有那段記憶了……」
「我只記得我和齊源一起去泰國旅游拍婚紗照,再醒過來,就是在醫院了。」
我不是回來療傷的,我是回來討債的,而我的失憶,能讓他們放松警惕。
3
我「失憶」了,警方將我的失蹤最后定性為被泰國男模騙財騙身,記錄歸案,通知我的父母將我領回去。
因為警方的硬性要求,爸媽不情不愿地來接我回去了。
「路女士在泰國一定遭遇了很嚴重的身心摧殘,所以才選擇忘記那段記憶,你們身為家人一定要對她關懷備至,這樣她才能早點從陰影中走出來。」
我媽點了點頭,像極了一個良母:「我們會好好陪伴她的。」
然而我的耳朵里卻聽到了另一道刺耳的聲音:【她怎麼不死在外面?一個被玩爛的女人還回來做什麼?又要害我們一家人被指指點點!】
我側頭看向她,她對我笑了笑,眼淚直接就掉下來了:「文文別怕,媽媽這就帶你回家。」
說完她抑制不住悲傷一般,伏在我爸肩上小聲啜泣了起來,看得人心碎,周圍人也是唏噓不已。
他們明明沒有說話,我卻聽得一清二楚。
【這就是媽媽。】
【偉大的母親,真是可憐。】
偉大?可憐?她這麼愛我,為什麼從始至終都沒有來抱我一下?
「回家去吧。」我爸嘆了口氣,拍了拍我媽的背,「去給文文收拾東西,我們去辦出院。」
我孑然一身被送到醫院的,壓根沒有什麼東西需要收拾,我一言不發地跟在他們身后,和他們一起去繳費出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