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曾辦過一起連環命案,但最后卻將兇手無罪釋放。
雖然我知道所有的真相,卻因缺少證據,以至無法給兇手定罪。
只因兇手作案的手法太高明!
全程,兇手沒有親自殺過一個人,而是利用受害者的欲望,害死所有人!
1
案件最開始是這樣的。
周三下午,我正在辦公,突然接到一個陌生號碼來電。
一個男人迫切地叫著有人要殺他,讓我去城西閘救他。
不等我開口詢問,電話就被掛斷。
我原以為是有人惡搞的玩笑。
因為正常群眾人身受到威脅時,第一反應是撥打 110 報警電話。
110 指揮中心會根據報警人的位置,安排就近的民、輔警、防爆隊等巡邏人員出警。
但他卻打給身為刑偵的我。
這點很可疑……
不過常年堅守在一線而緊繃的神經,讓我寧可信其有。
我撥通 110 調度中心電話,簡單說明情況后,讓他們派人去看看。
也就二十分鐘左右,西關派出所老劉突然給我打了個電話。
「老王,快來城西閘,有人落水了。」
等我火急火燎地開車趕到城西閘的時候,遠遠看到城西閘旁邊圍滿了人。
十幾名巡防隊的警員維持著現場,藍天救援隊的同志正乘坐皮筏艇順著河道搜索。
我在閘口的位置找到老劉,向他詢問情況。
老劉指了指警車上關著的一男一女。
「來的時候抓個正著,大致問了下情況。因為感情糾紛,那男的和那女人老公約架,扭打的時候把女人老公推下閘口。現在上游正泄洪,人被沖沒影了,但愿能找到吧。」
老劉的臉色很差。
我知道他是被「毆斗雙方約架的原因」勾起傷心事。
數年前,老劉也曾因妻子的出軌,動手打傷人。
雖然事后調解成功,卻也背了個內部處分。
眼看不斷有趕來的「藍天救援隊」加入下河尋找落水人員的隊伍,老劉讓我上車和他一起去趟西關派出所,做個筆錄。
因為報警人是我,最先接到求救電話的人也是我。
西關派出所內,我簡單陳述了事情的前因后果,并表示我和打來求救電話的人并不認識,也不知道受害者為何要給我電話,又是從哪找到我私人號碼的。
對此情況,老劉也很疑惑,讓我陪他在辦公室喝茶,直到被抓的一男一女口供被送來。
2
現場抓獲的兩人,男的叫謝志豪,32 歲,健身房教練。
女的叫凌羽彤,26 歲,從事劇本殺創作工作,與落水者系夫妻關系,目前處于登記離婚冷靜期。
根據他們交代,落水的男人叫張揚;28 歲,個體商戶,在商業街經營一間大型劇本殺工作室。
口供筆錄上,雙方約架毆斗的起因很簡單。
凌羽彤和張揚夫妻感情破裂,于半月前到民政局申請離婚登記。
二人填好離婚登記表后次日,凌羽彤便和之前常到店里玩劇本殺的「健身教練」謝志豪同居。
作為準前夫的張揚氣不過,經常打電話騷擾凌羽彤,還給謝志豪發一些關于凌羽彤的隱私照片,羞辱謝志豪撿破鞋。
最終到了今天下午,雙方矛盾升級,謝志豪打電話約張揚到城西閘,進行一場男人之間的較量。
結果身強力壯的謝志豪,在扭打期間不慎將張揚推落閘口,掉入滾滾洪流之中。
至于凌羽彤,則是得知二人要打架,趕去勸架的。
可她剛到地方,就目睹謝志豪將張揚推入水中。ყż
筆錄上,二人口供一致,供認不諱;現場有野釣愛好者目擊,還有閘口監控可查。
整起案件脈絡清晰,就是一樁單純的感情糾紛,引發的意外事件。
老劉當即決定先對謝志豪進行羈押,等找到張揚后,再行移交檢察院,由檢方提起公訴,該怎麼判那是法院的事。
至于凌羽彤,因無過失,做完筆錄后就被放回家,等候進一步的調查結果再行處置。
3
原本,我以為這就是整起意外落水案的真相,離開西關派出所后直接返回刑偵大隊。
可第二天上午,一個自稱張揚母親的女人找到刑偵大隊,哭訴著表示自己兒子是被凌羽彤害的,要我為她做主。
當時我就蒙了。
雙方毆斗過程有人證和監控,案件事實清晰,由西關派出所全權處理就行,完全用不到我們刑偵。
最讓我不解的是——張揚母親曲翠云為什麼單獨找我?
這種事,她難道不應該去西關派出所找老劉嗎?
就算來刑偵大隊抱不平,上有大隊長,下有那麼多的刑偵干警,為什麼只找我?
雖然我很疑惑,可面對一個失去兒子的老婦人,我又是警察,只能一邊安慰,一邊給老劉打去電話,詢問搜救結果。
電話中,老劉唉聲嘆氣地表示沒找到,還在繼續搜尋中。
聽到這,我心里有了大概的結果。
正常人溺水,一兩分鐘就會形成肺水腫,5-10 分鐘致死。
昨天謝志豪和張揚毆斗的時候,城西閘正在開閘泄洪,人掉下去生還的幾率很小。
現在距離張揚落水,已經過去十幾個小時,生不見人、死不見尸。